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降为Ⅲ级

29.07.2016  04:08

  7月28日,省防指发布《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的通知》。鉴于目前我省长江干流主要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长江干流汛情总体平稳,按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自7月28日12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目前,全省仍有16条河流超警戒水位,其中1条超保证水位,沿江湖泊均超警戒水位。同时,我省正处在主汛期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台风影响和局地强降雨袭击机率仍很大,部分地区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有关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有力、有序、有效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精细地安排好受灾群众特别是转移群众的生活,确保防汛救灾科学有序,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省防指要求继续加强高水位河湖堤防查险除险。目前华阳河湖泊群、白荡湖、陈瑶湖、西河仍然超保证水位,部分河湖仍处于高水位状态,要严格落实查全、查细、查实的“三查”制度,上足力量坚持24小时不间断全面巡查。要将挡水子堤、穿堤建筑物、出险堤段等作为巡查重点,安排重兵把守,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并迅速有效处置;要做好高水位、大面积水域堤坝的防风挡浪工作;利用当前晴好天气,进一步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提升险工险段工程防洪能力。

  切实做好退水期堤防防守工作。部分河湖已处于退水阶段,受长时间高水位浸泡影响,堤防土体抗滑能力降低,堤防在退水期反向渗透作用下极易发生坍塌、滑坡等险情。所有江河湖库水位在未降至警戒、汛限水位以下前,确保做到巡查防守力量不减、力度不松,确保堤坝安全。

  统筹抓好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要妥善安排转移群众生活,保障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在转移群众返回前,要对房屋逐户检测鉴定,确认安全后才能返回,杜绝发生次生灾害。及时开展饮水消毒、环境消杀、卫生防疫工作。要继续做好抗洪抢险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注意加强参与抗洪抢险部队及受灾地区群众血吸虫病防护。加快修复交通、电力、通讯等水毁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及时启动受损水利设施应急修复。要结合当前防汛抗洪工作实际,优先应急修复影响当前防洪、排涝、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要将溃破圩口堵口复堤、农村饮水水厂、受损病险水库、水闸泵站、重要灌溉设施、水文设施等重点工程先期进行修复;按照“还湖一批、限制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溃破圩口堵口复堤时间、范围,堵口复堤要提前制订技术方案、明确技术要求,选择专业施工队伍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要抓紧排除涝水,为补种改种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安徽全力迎战汛情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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