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实施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09.10.2015  12:10

  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饮食安全,近日,阜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该县要求,农村居民家庭婚丧嫁娶、搬家乔迁、建房上梁、当兵上学等需自办宴席,举办者须提前3天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备案内容包括宴席主办者姓名、举办地点、厨师姓名、预计桌数、菜肴清单等,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后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将会同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到宴席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备案和现场检查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此外,为强化对农村自办家宴的监督管理,该县还要求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厨师必须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主动向所在乡镇备案,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禁农村家宴厨师在农村家宴等餐饮环节使用亚硝酸盐(俗称硝水或芒硝)加工食品,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造成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