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环保局在报纸上刊登通知 辞退一在编不在岗员工

29.10.2015  08:35

  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在今日(10月29日)出版的安徽日报11版刊登一则通知,辞退一名长时间在编不在岗的员工,以下是通知全文:

通知

  葛海彬同志:

  根据长丰县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市编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编[2012]18号),中共长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丰县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3]28),《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之规定,因你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经2015年10月2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你作出辞退处理,限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长丰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