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银行510万元 男子被起诉

31.05.2016  11:13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利用银行方与POS机收单机构交易系统的漏洞,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诈骗银行资金高达510万余元。5月30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起诉到该院。

  张某今年29岁,阜阳人,根据检方指控,张某伙同王某等11人(均已判刑)时分时合,分工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销售点终端POS机刷信用卡消费或预授权确认交易后撤销交易,随后强行切断又恢复POS机通讯信号,造成发卡行实时恢复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收单机构撤销交易失败由其进行垫款的手段反复操作,骗取银行资金。

  据公安机关查明,2014年5月,张某与王某等人合谋使用上述手段骗钱,以给付一定比例好处费的名义向POS机主周某等人借用POS机。张某等人作案所用的信用卡则是通过信用卡中介向多名信用卡持卡人借用,约定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和信用卡中介套取金额55%左右的费用。

  5月19日至20日间,在合肥市元一时代广场B座某室,多名被告人操作周某的POS机,套取招商银行资金43万余元。5月21日至24日间,套取招商银行资金103万余元。2014年8月底,张某伙同其他被告人采取同样手段,套取中国银行资金187万余元,从中分得赃款23万元。

  2015年8月29日,张某被警方抓获。

  检方认为,张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银行资金51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