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四项措施规范执法执业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执业制度。梳理司法行政职权目录,制定《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清单》、《司法行政业务一次性告之书》,编印《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汇编》、《司法部、司法厅规范性文件汇编》,修订《县区司法局和机关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铜陵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完善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建设八个考核细则,健全完善执法执业依据和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执法执业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以行风建设提升年、社区矫正规范化、文明创建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涵盖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和依据、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文明执法用语、服务态度和礼仪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先后开展不同类型教育培训16批次,受训人员达270人次。坚持执法人员月学习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执法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行风政风监督。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领域建立行风评议监督小组,聘请行风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相关建议。认真组织实施“行风热线”和“民生在线”上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建议,今年以来共办理咨询17件,办结率100%。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整治和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组织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坚持公证和司法鉴定季度巡查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记录台账、法律服务档案卷宗、办案质量评议等执法执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对近年来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复查,对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共复查行政处罚案件5起,核查信访案件7起,评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案件130余件。
(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