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社区矫正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1.10.2014  13:43

 

为规范社区矫正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日前铜陵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铜陵市社区矫正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社区矫正经费的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范围和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要求铜陵市各级财政原则上按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2500元标准纳入预算,以上年末在册人数乘1.1系数,由市和县(区)财政按4:6比例分别列入财政预算,每年11月底按实际人数清算;市级财政安排的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除保证本级社区矫正服务和网格化管理建设等全市性工作开支外,应制定以奖代补考核奖惩办法(另行下发),通过考核和奖惩程序补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倾斜保障基层。

该《办法》的出台,建立以县、区保障为主,市级补助为辅的保障机制,确保一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必将有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厅社区矫正工作处、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