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设“重金求子”骗局

16.09.2015  00:51

  郭某是一位刚满18岁的少女,为了骗取钱财,她谎称自己是“重金求子”的美丽少妇,合肥一男子信以为真,在陆续被郭某以各种名义骗取了2.1万余元后,这才发现上当并报警。今天上午,郭某因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男子被骗6次汇款

  去年9月的一天,合肥男子吴某的手机出现了一个未接来电。吴某好奇地回拨了来电号码,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甜美声音。女子称,自己嫁了一富商,但对方没有生育能力,要寻求一名品格端正健康的男士“借种生子”,成功后,会酬谢100万元。

  “借种”帮少妇生孩子,还能得到百万元回报,吴某对女子的说辞信以为真。女子随后提出,可见面详谈,但是,得先支付一点“诚意金”。“你给我转200元就行了。”女子说。吴某觉得200元不多,就爽快地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女子200元“诚意金”。

  几天后,女子向吴某打来电话,声称自己来到合肥,但见面前,要求吴某再支付1000元保证金。“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诚心实意地帮忙呢?保证金在事后还会还给你的。”对于女子的谎言,吴某依然深信不疑,并迅速将1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汇给了女子。

  之后,女子又以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吴某汇款。至2014年12月,吴某先后六次给女子汇去了2.1万余元后,这才发现受骗并报警。

  行骗女子刚满18岁

  行骗的女子随后在温州被警方抓获归案。据了解,女子姓郭,当时刚满18周岁,家里还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

  近日,因涉嫌诈骗,女子郭某在合肥高新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郭某表示,不持异议,自愿认罪。在庭审前,郭某向吴某退还了此前骗得的全部费用。其辩护人提出,郭某无前科,是初犯,实施犯罪时刚满18周岁;家里又有幼子需要照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于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警惕老骗术借新软件还魂

  据郭某供述,自己曾利用专门软件自动连续拨打不特定号码,并在接通后随即挂断通话,以吸引受害人关注。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郭某还使用了一款软件,让对方手机能显示出她想要的号码,让受害人误以为她已经来到合肥。

  办案民警说,近年来,各种“重金求子”、“回国寻缘”等广告诈骗频频出现。这本是一种老骗术,但是利用各种网络通讯技术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他提请大家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