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九法”检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主要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是一项惠民政策。开展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计,是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审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对此,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计中,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补助对象范围有无扩大或缩小。主要查补助对象是否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通过查看农户相关证件和到公安、民政部门、残联和扶贫机构进行数据比对,看其身份信息是否一致,证明材料上信息与农户是否符合。具体做法:
1.查有无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2.查有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执行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即: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是否规范。
3.查有无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有无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是否征得农户同意网上公开其有关信息。
二查政府补助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国家规定,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这里主要查各地在发放时有无超过或低于补助标准发放情况。
三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是否到位。国家规定,在中央补助(按户均7500元)和省级补助(对国家贫困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区按户均3000元、其他一般县区按户均2000元)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这里应审查市县级财政是否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审查纳入财政预算的数额是否足额,即预算安排数是否是按上级下达的改造任务数和市县财政应负担的差额的乘积是否一致。
四查地方政府完成改造时限。审查地方政府是否按照《安徽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建村〔2015〕27号)规定在11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五查危房改造方式是否合规。主要是:
1.查当地政府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是否是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是否是修缮加固。
2.查危房改造是否是以农户自建为主,地方政府有无违背农户意愿进行统建和指定施工队伍的。重点关注有无通过进行统建和指定施工队伍进行牟利现象。
3.查在改造中是否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和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原则,有无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安排改造,有无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等情况。
六查改造项目管理是否到位。即农村危房改造是否严格执行了《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具体包括:
1.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危房建设监管是否到位。一是查是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有无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是否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二是查有无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检查是否有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的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3.对传统民居是否加强了保护。一是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是否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二是有无对农房风貌建设进行了技术指导与管理,是否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4.工程验收管理是否到位。一是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七查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具体包括:
1.资金使用是否执行了专款专用政策。查是否实行了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是否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情况。
2.有无对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提供检查情况报告,看是否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主要查看档案中是否附有银行证明材料已表明资金已打入农户账中,必要时到银行进行抽查。
八查农户档案管理是否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农户档案应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这里除检查档案是否完善外,还应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九查信息报告制度是否健全。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索要工程进度月报和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及查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等,查看信息前后是否相符,改造前、中、后照片是否清晰,符合要求;看危房改造协议书是否齐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