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政府保障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6.11.2016  14:03

 

日前,郎溪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县司法局关于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社区矫正中心达标建设情况汇报,并同意通过公益性岗位、特定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11底前保证每个乡镇(开发区)调委会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保障等按宣司[2016]56号文件执行,基本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配备社区矫正协管员7人,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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