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小狗的名字竟和自家孩子名字一样

18.06.2014  17:57

  市民刘女士来电称,邻居家对自己有意见,前段时间新买了一只小狗,给狗起的名字居然和自家孩子名字相同。几乎每天,家人都能听到邻居在家门口喊小狗的名字。刘女士说,自己曾多次和邻居沟通,但丝毫没有作用。刘女士想问问,邻居的做法合适吗?

  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本案例中邻居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因对别人有意见而把自家饲养的动物取和别人家孩子相同的名字,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涉嫌侵犯别人家孩子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受害者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如果邻居拒绝改正,可以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法律的保护。

  侵犯名誉权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