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资格造假 祁红非遗传承人发律师函要求道歉
原标题:祁红非遗传承人发律师函要求道歉
近日,网络有贴文称“国家级非遗祁红传承人被推荐者资格造假”,12月3日,记者从祁门县了解到,文中涉及的当事人,安徽省祁门红茶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昶已经通过律师,向相关人士发出了律师函。
律师函全文如下:
律师声明
2015年11月30日,安徽省祁门红茶研究会(该组织法定代表人吴锡端系祥源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其微信公众号“祁门红茶研究会”上发布文章《国家级非遗祁红传承人被推荐者资格造假!!!》,随后,2015年12月1日,重庆茶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茶语网”上发布文章《深度访谈:国家级祁红非遗申报涉造假丑闻,祁红泰斗实名举报!》。
上述两篇文章捏造、歪曲相关事实,用确定性的负面评价语言直接对安徽省祁门红茶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昶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且两篇文章被众多新闻媒体转载,在网络、微信上迅速传播,对王昶先生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北京腾波律师事务所宋维强律师受安徽省祁门红茶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昶先生的委托,结合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关于公民、法人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关于商誉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声明如下:
1、安徽省祁门红茶研究会、重庆茶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安徽省祁门红茶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昶名誉权和商誉权利的严重侵害,涉嫌对为祁红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士进行人身攻击和不正当竞争!
2、安徽省祁门红茶研究会、重庆茶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在其相关微信公众号、网站停止对王昶先生继续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
3、安徽省祁门红茶研究会、重庆茶语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在公开媒体向王昶先生进行真诚的赔礼道歉,请求获取王昶先生的谅解!
4、王昶先生保留向相关责任人追究民事赔偿等其他相应法律责任之权利。
北京腾波律师事务所
宋维强律师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