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 孟宪君表示“自己没做错”

09.12.2014  19:07

  淮北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案(11月20日《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8年前办错案》曾独家报道),在省高院开庭再审“高尚挪用资金”案后不久,便被当地纪检人员“约谈”。今天上午,记者与孟宪君取得了联系,孟宪君称,约谈的内容是向他核实向媒体“泄密”的有关情况。“不过,他们并没有给我定性,也没说会给我什么处分。”孟宪君表示,“高尚案”早已审判,不存在“泄密”问题。

   孟宪君:因涉嫌“泄密”被约谈

  据介绍,12月4日上午8点,淮北市检察院纪检组约谈孟宪君,谈话时间为2个小时。“当时他们拿出复印的两份材料,分别是《中国青年报》和《南方日报》的两篇报道。针对这两篇报道,他们主要问了我三个问题,‘领导干预’、‘无罪也要起诉’、‘领导意见’。”孟宪君说。

  “一是我向媒体说,高尚的案件我个人意见是无罪,并得到相山区检察委员会的一致认可;二是高尚案开庭时,法官在法庭上问我,起诉意见认定高尚挪用86万元,这86万元的数额怎么来的?我说,领导定的;三是向媒体透露说‘无罪要起诉’,是淮北市委某位副书记说的。”

  在对这三个问题询问后,淮北市检察院纪检组工作人员又拿出了两份纪律条例,“意思是说退休人员泄密要受到处分,严重的还要开除党籍。他们的意思是我泄露了当时领导说的‘无罪也要起诉’这份录音文件的秘密。”

  孟宪君说,按照纪律条例,“泄密”行为严厉的将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如果没退休就更严格了。至于我是否泄露了机密,我是否会受到处分,纪检人员没说,也没定性,也没下什么结论。”

   纪检部门:约谈是“对他负责”

  孟宪君还表示,自己做的事没有错,“高尚案”早已审判结束,不存在“泄密”问题。

  针对此事,淮北市检察院随后也作出了回应,称他们“约谈”孟宪君也只是出于“对他负责”。同时,淮北市检察院还指出,“孟宪君说的也不完全是真实的。”

  对于网传孟宪君办过的“错案”不止这一个,孟宪君回应称。“其实这个案子也并不是我办的错案,这是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当时给我一个处理意见就是‘无罪也要起诉’,我一直觉得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很冤,所以现在想多做一些帮他平反。”

  记者今天上午从安徽省高院获悉,目前“高尚挪用资金”案再审判决还没有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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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尚案”原由

  2005年6月1日,淮北市容局环卫处职工高尚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该案经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孟宪君作为当时的公诉人,在了解案情后,认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仅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因为该市某领导“无罪也要起诉”的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淮北市相山区法院。

  2006年9月,一审法院就高尚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一案作出判决,宣告高尚无罪。

  一审宣判后,因为“有关领导”的继续干预,他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终审判处高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继续追缴高尚的犯罪所得71万余元。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法做出再审决定。11月20日,省高院开庭再审“高尚挪用资金”案。孟宪君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