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车被通报祁门县干部网上“叫屈”

22.07.2015  12:05

  在祁门县渚口乡政府工作的姚仁来“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近期被黄山市纪委通报了。这几天,姚仁来在论坛发帖为自己叫屈,称自己并非“私驾公车”,引发关注。7月21日,祁门县纪委回应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称,姚仁来是干部,不是专职驾驶员,按规定不得驾驶公车,对其处理没有问题。

   违规使用公车被通报当事人为自己“叫屈”

  姚仁来自称是祁门县渚口乡政府一名普通办事员,50多岁,工作已有31个年头。2013年始,渚口乡党委政府考虑政府内部会开车的人少,驾驶员又请不起,研究决定让其代为驾驶公车。

  在两年多驾驶过程中,姚仁来自称没出过一次事故,“洗车都是自己动手,加油是乡财政人员办理的,从没有用公车办过一件自家事。”

  2015年4月30日下午,他开车送领导去县委办事,办完事后就按规定把车停放在祁门县文广新局院子里,之后就回家了。乡领导要求姚仁来次日值班,并顺便把车送到乡政府不要开了。次日早上8时许,他和同事王志强开着单位车从县城回到渚口乡政府值班,下班后,也是开自己的私家车回家。

  事后,祁门县纪委在祁门(城区)老十字路口调看监控之后,通知渚口乡纪委查处。上周,姚仁来“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被黄山市纪委通报。

  对于此次通报,姚仁来认为纪检部门的处理有失偏颇,此车一直都是由他代为驾驶执行公务的,不能说明他是私驾公车。7月20日,姚仁来在黄山市当地论坛发帖为自己“叫屈”,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纪委回应称当事人系干部不得驾驶公车

  是纪检部门认定有误?还是当事人确系违反规定?7月21日下午,祁门县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称,处理姚仁来的依据并非公车私用或私驾公车,而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是当事人自己存在着理解上的偏差。

  上述负责人称,今年上半年,祁门县纪委多次接到举报,称有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驾驶公车,耽误了本职工作,“这当中还存在公车私用的空间。”

  为此,今年4月中旬,该县纪委再次发文重申,明确“严禁各乡镇、单位等安排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通知还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2015年4月底前切实抓好非专职驾驶员兼职公车驾驶员的整改工作。

  当时考虑到有些单位外聘驾驶员需要时间,规定4月底之前各单位、乡镇将这一事情落实到位,5月1日起执行规定。而5月1日,姚仁来驾驶单位公车是事实;他是乡镇“美好办”的一名干部,不是专职驾驶员,他没有资格驾驶公车,因此他违规驾驶公车是事实。

  该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目前已经注意到了当事人的诉求,“如过他认为我们处分不当,他有权提出申诉。”据其透露,姚仁来是普通干部,也不是党员,“对其的纪律处分决定是渚口乡作出的,他对处理不接受,可以按正常渠道向当地乡纪委或者祁门县纪委申诉。”(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