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修订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最高奖励10万

20.07.2018  23:26

7月16日,安徽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简称《办法》),大幅提高奖励额度,增强可操作性。

办法》奖励额度由原来的每次300-3000元人民币提高到1000元-10万元人民币。尤其加大了固体废物举报奖励力度,将非法转移、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列入奖励范围,明确: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的,按照罚金5%(最低 1000元人民币,最高 10万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奖励;未被处以罚款处罚的,根据环保部门查实的数量,分别给予相应不超过5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非法倾倒被处以罚款处罚,同时经查实固废数量1万吨(含)以上或危废3吨(含)以上的,按照办法所列标准分别计算后,以标准高的给予奖励。

办法》同时突出了可操作性,如将奖励依据修订为根据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和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的数量给予奖励,更加公正合理;奖金以转帐进行方便领取;进一步明确奖励范围,除《办法》所列外,举报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使其受到行政处罚10万元(含)以上的亦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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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报道,昨日,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