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修订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18.12.2018  16:01


日前,省厅印发新修订的《安徽省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管理办法》。此次修订对照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并吸纳基层同志实际应用工作中所提意见,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一是拓展了远程视频会见人申请会见的地点。明确会见人可以通过居住地司法所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提出申请。二是强化了司法所在远程视频会见中的工作职责。明确县(市、区)司法局应当通过司法所提前了解罪犯及其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司法所要对会见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上报。三是增加了会见室规范化建设条款。明确监狱、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在会见室设置背景墙,开通专网电话,安装隔音设备器材,配备电脑、高清摄像头、录音电话、耳麦等设备,保障视频会见效果。四是强化了会见室现场安全监管要求。禁止会见人私自在会见过程中对屏幕进行拍照、录音录像、播放音视频、传输无关文字图片资料。此外,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还就会见人范围、会见流程等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自2015年12月25日《安徽省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实施以来,省厅多次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培训,相关技术公司加强应用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监所不断加大应用力度,加强和规范远程帮教会见管理工作,申请数、会见数不断提高,对开展家庭社会帮教、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已成功会见17336人次,今年以来平均每月成功会见近800人次,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工作在同行业处于领先位次。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