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江流域治理做好“水文章”

30.03.2015  06:09

  近日,我省制定了《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保持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形成“流域水质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经济高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新局面。

   加强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方案》把“加强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方案明确了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采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等综合治理措施,借以探索‘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之路。 ”省发改委环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水源地建设与保护被摆到突出位置。根据方案,我省将统筹规划流域内新建水库和现有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小型病险水库和山塘等除险加固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水污染已成为一个热点、难点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要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城镇生活垃圾、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物等对水体的影响,实施湿地保护和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构建江、河、库、塘、沼泽一体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早在2003年,我省就对新安江流域进行水功能区划,明确水质管理目标。在将黄山市列入全省生态建设首批试点市以后,又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控制。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对试点进行中期绩效评估,报告中指出千岛湖营养状态出现拐点,营养状态指数开始逐步下降,并且与新安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保持一致,表明试点对于保持和改善新安江水质的环境效益逐渐显现。 ”省发改委环资处有关人士说。

   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随着产业转移和人口增加,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愈加凸显。黄山市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产业发展政策,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传导到经济转型上来,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古民居保护利用、城镇环境改造提升、“六绿”行动、水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沿江企业关停并转等,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新安江的江水更清、江面更净、景色更美。

  《实施方案》明确,要统筹城乡与产业发展。结合黄山市、宣城市绩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探索建立流域环境共治、产业共谋的发展模式,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走互利共赢之路。

  “统筹城乡发展,就要提升城镇功能,发挥中心村、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省发改委环资处有关人士说。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严格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推动城镇交通、供水、电力、电信、商业网点等向农村延伸,提升乡村联系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优先发展社会共享型基础设施,扩大基础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领域和受益对象,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在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要建设8个生态循环型农业示范园区,通过示范推广,引导流域内生态农林产业发展,探索新安江沿岸农田休耕试点工程新模式。与此同时,方案还明确了要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逾710亿元投向370个项目

  “为更好地完成我省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将实施370个项目,总投资715.69亿元。 ”省发改委环资处相关负责人具体介绍说,根据《实施方案》,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321个,总投资493.51亿元,主要包括水源地建设与保护、河道综合整治、节水工程建设、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建设、监测与预警、科技支撑等10类项目;城乡统筹与产业发展重点项目49个,总投资222.18亿元。主要包括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生态产业等2类项目。

  近年来,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截至2014年底,新安江综合治理完成投资455.1亿元。对应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共实施项目194个,已完工项目134个,累计完成投资85.9亿元。

  根据《实施方案》,为保障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我省将根据流域水资源和生态保护现状以及经济发展要求,完善产业布局规划体制,建立强制性产业布局协调制度,加强环境友好型产业政策引导;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继续推进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险体系,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开发费率低、保障适度、投保理赔便捷、符合当地需求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