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月评“最赞•心动人物”榜单揭晓[第300期司法连线]

02.11.2015  17:44

近日,省司法厅“心动2015·点赞榜样”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人物展播9月份月评“最赞·心动人物”榜单揭晓,荣登三甲。 9月份,“安徽司法”微信微博和人民日报客户端安徽省司法厅专栏平台共展播14名典型人物事迹,根据评选标准,综合展播人物微信、微博投票、阅读、点赞等传播指数,最终评选出孟超、李文玲、金洪三名“最赞心动人物”。广大网友在感动之余纷纷为这些身边的榜样点赞、投票,让他们的事迹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

孟超,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12参加工作,现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年,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2007年,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

孟律师从最不起眼的小案入手,脚踏实地,尽心尽责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自1996年至今,孟律师先后代理各类劳动争议超过1500件。“打劳动官司,向孟律师咨询”,这是维权职工送给他的赞誉。 1999年,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请孟律师担任兼职仲裁员。在担任兼职仲裁员期间,他热情周到,秉公执法,2004年被评选为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 2001年,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并聘请孟超为兼职仲裁员,之后,他主持审理了该仲裁委员会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人事争议案件。2008年,孟超当选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多次为全省律师同行讲授劳动法律实务和办案经验,并获得好评。

李文玲,1977年8月出生,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14年,“第九届芜湖市优秀青年”;2015年,“芜湖市十大女律师”、芜湖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她自学法律专业,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实现了由“小保姆”到“十大律师”的华丽转身。因为自身经历和律师职业的社会责任感,让她更加关注失学儿童群体,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有位74岁的老母亲找到她,称自己35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儿子在住院过程中,多次接受皮肤移植,但均未成活,导致儿子精神病复发。老人数次到医院讨要说法,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李文玲免费帮老人维权,她翻阅了大量的医学书籍,请教了多位相关医学专家,还为腾某申请做了医疗事故鉴定,最终经过多次协调,为老人争得赔偿;她资助贫困学生重圆大学梦;她为患有白血病的孩子捐款……2009年以来,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义务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调解各类婚恋家庭纠纷25起,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近千起。

金洪, 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安徽省青山监狱第一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 2013年荣获省监狱局“优秀党务工作者”;2014年度荣记二等功,省监狱局“群众最满意书记”。工作二十七年,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尽心负责,是金洪的工作写照,也是无数监狱民警的缩影之一。他把学习、工作、尽责、助人作为快乐和享受,二十七年来,他所呆过的每一个岗位都能获得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与认可,凭借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态度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事迹。作为一名监区长,金洪既当好领头羊和排头兵,又当好连接同志的桥梁和纽带,是民警工作干劲的加油站、思想包袱的释放器和团结协作奋进的润滑剂。在教育改造工作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讲究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善于利用个别谈话教育、心理疏导等手段,引导服刑人员重塑希望,走向新生,在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在每天的小事中保障监管改造稳定的大事。

稿件来源:2015年10月30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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