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锁正常财物被盗 嫂子拿着钥匙入室盗窃

10.04.2015  13:22

  家中的首饰和现金都不见了,没想到盗窃者竟是自己的嫂子王芳。日前,王芳因犯盗窃罪,被阜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2月23日晚,赵倩打开家门,眼前的一幕让她吓了一跳:屋内一片混乱,电视机、首饰盒等被挪到了床上,家中的1000元现金和价值近万元的金首饰不见了。

  从现场看,房间的门锁没有异样,只是窗户被打开了。

  赵倩立即拨打电话给公公和嫂子王芳。公公赶到现场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后来,王芳也来到赵倩家,称12月21日晚在路边捡到一只金手镯,已经拿到镇上的首饰加工店,换成了金项链,可能是赵倩的。赵倩来到该首饰加工店,确认那个金手镯就是她丢失的。

  警方在首饰加工店进行调查,一旁的王芳坐立不安。最终,她主动投案,承认是她偷了赵倩家的东西。

  王芳今年27岁。据她交代,赵倩家中经常没有人,便给了她钥匙,如果遇到急事可以让她去帮忙。

  12月21日晚7时许,王芳用钥匙打开赵倩家的房门,找到了1000元现金和价值近万元的金首饰。为了造成有贼的假象,她将屋内弄得一片混乱,并打开已经锁住的窗户,然后锁上门离开。

  次日,她拿着金首饰到镇上的首饰加工店,把其中的一只金手镯换成了项链。案发后,王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将现金及金首饰退还给了赵倩,并获得了谅解。

  阜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芳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她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