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安徽华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公示

25.10.2016  18:37

我厅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了罗九芳、韩为然提出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安徽华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公场所:安徽省蚌埠市富华路203号3楼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罗九芳

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整。

六、该资产评估机构股东情况如下:

姓名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近三年是否连续专职

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近三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罗九芳

34120010

2012-03

韩为然

34090007

2009-02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规定,上述股东应当在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近三年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七、该资产评估机构非股东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如下:

姓名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初次注册时间

是否股东

李超

34000150

2001-06

胡春亮

34000045

1998-04

宋焕亮

34080008

2008-03

夏永海

34000079

2000-04

姜超

34160023

2016-09

王丽莉

34160021

2016-09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来电(0551-68150471、68150556(传真)),或来信至安徽省财政厅资产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邮编:230061)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以实名反映并留存联系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