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体约谈会

24.06.2016  17:57

6月20日,省局召开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体约谈会。各市局局长逐一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杰总结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志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德志局长强调,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党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集中精力把工作做好,把队伍带好。大家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敷衍了事。各级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王军局长和张敏组长相关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张德志局长指出,履行好主体责任一要认清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比照总局做法,制定并落实好本级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二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矩。当前,尤为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按纪律规矩办事。三要抓好巡视相关工作。结合基础检查制度建设活动对问题和隐患开展排查;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严肃巡视纪律,改进巡视方法,真正把问题查出来、解决好  。四要肯干事、善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既要想做事,又要做成事,努力在干事和作为上作出表率。

张德志局长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要与当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营改增以后,各级国税机关的收入压力更重,但无论形势如何复杂,都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持续抓好税负分析,下大功夫落实好包保责任制、预约办税制和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纳税人拥挤排队现象,同时防范系统性虚开发票风险。三是扎实推进征管体制改革。精准对接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改革任务在我省按时完成;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合作,并在征管模式、风险管理、纳税服务、国地税合作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可行性经验,力争创出安徽特色。四是推进基础检查、制度建设活动。各地要全面梳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夯实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五是确保打击虚开和骗税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认真查处外部问题的同时,着力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六是迎接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各地要按照总局部署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全面落地,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争取在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好成绩。

韩杰副局长指出,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信访举报数量居高不下、作风纪律不够严格、违法犯罪案件仍有发生等突出问题。就强化主体责任,他强调:一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责任自觉。各级党组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坚定力,全面落实选人用人、明纪纠风、预防监管、支持保障、管理示范等方面的责任。二要科学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市国税局党组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将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中,抓深抓细抓好。三要严明纪律规矩,带头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四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抓早抓小。各级党组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进行及时研判,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早整治和纠正。五要狠抓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真正发挥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