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探索“谁执法 谁普法 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机制

13.04.2016  10:16

 

日前,宣城市委出台《市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的学法用法新机制,提高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明确牵头领导为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平,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参与单位为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等,通过三项机制建设,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学法用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全市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建立联系点帮扶制度,将法治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针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切的问题,由各国家机关每年确定1-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浇灌普法”向 “精准普法”转变,实现全市普法工作的协调发展。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典型案例编辑、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制度,组建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为主体的“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推动全市普法工作的绿色、开放、共享。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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