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开审 40人诈骗3千万元

23.09.2014  18:55

  “您有一张传票,需在指定时间,到法院领取”,诈骗团伙冒充当地法院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名下信用卡在异地透支,通过精心设置的“骗局”实施诈骗。以此手段,由40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在一年多时间内诈骗3000余万元,上当受骗大陆公民多达300余人。9月23日上午, “4•1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在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董滨滨等四十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分别于2013年9月13、14日、10月25日被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和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10月18日、19日、11月14日,和县公安局分别对四十名被告人执行逮捕。和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滨滨等四十人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6月12日向和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台湾籍“明哥”、“鸿哥”(以上二人身份不详)等人在柬埔寨金边市组织了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集团。该集团组织严密,成员分工明确。“明哥”、“鸿哥”、“阿宽”(身份不详)等人系该集团的组织者、指挥者,负责租赁场地、招募成员并提供作案工具,几名台湾籍“大姐”(身份不详)负责集团成员的技能培训,成员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共同接听、回拨大陆公民电话,实施诈骗。

  这起电信诈骗案被告人众多,数额巨大,被害人数达300余人,案情复杂,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数得上是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该犯罪集团通过事先获取中国大陆公民的联系方式,由电脑手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向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群发送语音电话,其内容称:“您有一张传票,需在指定时间,到法院领取”。遇有电话回拨,则由“一线”人员接听并冒充被害人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名下信用卡在异地透支,中院即将通过划拨被害人存款的方式对被害人强制执行。当被害人对异地透支表示异议时,“一线”人员称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在异地被冒用,建议被害人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为其出具“备案证明单”理清此事。当被害人表示认可但对异地报案又存有困惑时,“一线”称可以通过“法院的内线110报案系统”将被害人联线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直接报案。在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一线”将电话转至“二线”。“二线”冒充案发地公安机关的办案“警员”和“科长”,在询问被害人报案具体事项后,以报警的内容需要处理为由,要求被害人暂时将电话挂断,后“二线”通过电脑手将呼出电话设置为案发地公安机关的固定电话,回拨到被害人电话上,在“二线”的要求下,被害人通过114查询该号码确系公安机关号码后,即丧失了警惕性,对“二线”警察身份信以为真。通话中,“二线”将手机内存的警笛铃声设置为通话过程中的背景音乐,并利用人员串、帮对话,伪造公安机关的办案现场,让电话另一头的被害人如临其境。充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二线”以需对被害人进行电话备案笔录为由进一步对被害人进行洗脑,期间,“二线”称查询到了被害人名下多张信用卡涉嫌洗钱犯罪,办案机关已对其发出逮捕令并由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执行,对被害人进行恐吓,使其精神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当被害人辩解并寻求解决办法时,“二线”乘机套取被害人的家庭、财产和银行账户等情况,并称案情重大,只有中央派下来的检察官或专案组领导才有权处理,逐将电话转至“三线”。“三线”冒充检察官或专案组领导,以案情特别重大,被害人所面临的刑事责任特别严重为由,进一步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恐吓。作案过程中,“三线”人员始终与被害人保持通话,并称该案系中央督办的二级保密案件,禁止被害人与外界联系,防止暴露真相。在进一步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后,“三线”以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对比、公证为由,诱骗被害人向电信诈骗集团所控制的账户转账或汇款,趁机骗取被害人钱财。2013年4月14日,“明哥”、“鸿哥”犯罪集团采用上述手段诈骗了和县居民圣明琴人民币(以下涉案币种均为人民币)634.7万元。

  自2013年3月,董滨滨、段席良等四十名被告人先后加入“明哥”、“鸿哥”设立于柬埔寨金边市95街的诈骗团伙。至同年9月3日案发,短短半年时间,“明哥”、“鸿哥”犯罪团伙共诈骗大陆公民300余人,累计数额达3000余万元。

  当日庭审中,40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多名被告人当庭供述称,该集团设置多项规定限制成员人身自由,成员通讯工具和身份证件均被扣押,台湾老板和其司机身上配枪,时不时会向他们展示。若是业绩不好,会受到言语威胁。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预计庭审四天。(马中法、蔡道林、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