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2.06.2016  20:41

 

日前,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向全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宣城市司法局榜上有名,这也是全省首个跻身“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行列的司法行政机关。

自创建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宣城市司法局牢固树立绿色、节能、环保、低碳、高效理念,从细节入手,扎实抓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一是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科室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利用机关会议、集中学习等时机,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同时,通过在公共场所悬挂节能环保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在办公、用水、用电等设施设备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等,做到时时提醒。三是建立完善《机关节能管理制度》、《机关绿色消费行为规范》、《机关办公用品购置领用办法》、《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狠抓制度落实。四是定期对各项能源资源消耗进行登记统计、数据分析并公示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拿出整改对策,年底作为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硬性指标加以运用,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

(宣城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