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难证“非违建” 市民叹又遇“奇葩证明”

18.08.2015  18:17

  “有房产证,难道我家的房子还是违章建筑吗?”最近,市民王女士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遇到了让她想不通的事,除了要求提供房产证,工作人员还要求她提供一份“该房不是违章建筑”的证明以及“该房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为了这两个证明,她跑了房管局、社区,耗费了好几天才办好。王女士质疑,为何房产证不能证明自家的门面房不是违章建筑呢?

  据王女士介绍,她有一套门面房在长江路附近,上周她为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带着房产证去了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原本以为很快能办理妥当,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除了房产证外,还需提供两份证明,一是“该房不是违章建筑”的证明,二是“该房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为了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王女士只好按照要求去房管局开具了“不是违章建筑”的证明,又去社区居委会开了“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去办理的时候,因为办事的人不在,我跑了三四天才办好。我也是想不通,违章建筑还能有房产证?为什么要开这种‘无聊’的证明?我觉得办理证照的时候应当更加方便群众,省去一些不必要的证明,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记者随后联系了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工商执照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文件规定,目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携带房产证和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由于房产证只是一个场地证明,负责证明该场地的用途和性质,登记人员无法完全掌握房屋的情况,市民仍需携带所在居委会开出的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证明,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经营者的门面房所在区域并不在拆迁范围内,社区会积极配合市民帮助开具相关证明。

  此外,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会拿到一个所需提供证明的清单,按这张清单来看,提供房产证的同时仍需要出具房屋不是违建证明,但按照现在的新规定来说,目前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只需携带房产证就无需出具不是违章建筑的证明了,可能是市民按照过去清单上的目录来办理了,工作人员应当将这条证明划除。(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