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设立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欠薪

07.12.2017  00:36

      年终岁末,为切实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安徽省蚌埠市在市、县(区)两级分别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该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该市对已经立案依法查处的欠薪案件进行严格界定,根据实际情形利用应急周转金预先垫付部分拖欠工资。原则上垫付下限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上限不超过个人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0%。

        该市进一步严格清偿管理,根据用人单位偿还能力,实行限期偿还或依法进行清偿,并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同时,将欠薪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承接工程和贷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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