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假发票无处遁形

09.10.2015  17:39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在审计中经常会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定目的,虚构经济活动,做假会计凭证,进而造假账。随着审计机关加大了监督力度,各部门单位原始票据的合规性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其真实性很难保证,虚假发票入账现象仍然存在。这种行为严重地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制约和阻碍经济发展、助长腐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纳税人的权益,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浅谈在审计过程中如何确定发票的真实性。

一、发票时间特征。一般票据开具时间和票据报销时间应该相对接近,如果出现票据开具时间和报销时间相差甚远,尤其是金额较大的,应判断出该报销事项有疑点,发票所载内容可能存在问题。因此,要进一步了解,询问报销人、经办人,并进行延伸和调查核实。另外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节前节后,如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前后。所以在审计这类发票时应注意每年的1、2月份和9、10月份的支出,看其是否有用开具虚假发票掩盖了滥发福利费和公款送礼的问题。

二、发票行业类型特征。主要表现在经营范围不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发票,如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等。有的被审计单位在开具虚假发票时忽视了对行业类别的对照,造成发票的行业类别与经营行为产生矛盾。比如有的发票开具内容是购置办公用品,而使用的却是建筑行业的发票。所以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按照票物相符的规定,看发票所载内容是否与发票类型相吻合,如果不吻合,而且是容易取得的发票,要深入调查。

三、发票金额特征。一般虚假发票金额较大、较整,没有零头或者几张发票合计是一个整数。因为会计人员作假的目的就是套取现金,处理那些不能上账的费用。如果数量较小,较零散,这样做太麻烦。所以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定要对金额较大,较整的发票进行调查取证,看其是否存在有虚假的成分。

四、发票结算方式特征。按照现金管理的规定,超过千元的大额支出,除规定的情形外,一律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而不能用现金直接付款。对现金付款的发票,要审查发票上的收款人,被审计单位的经办人、审批人、相关附件,必要时审计人员应当到出票方进行核实。

五、发票相关人员特征。主要表现经办人或报销人为领导关系密切的或核心人员,如财务人员或副职等。所以在审计过程中主要看报销人是谁,报销人出现次数多的,一定要引起注意。同时要核对报销人身份与票据物品的关系一致性。如某些财会用品发票非财务人员经手,大额办公用品非办公室人员经手,大额修车费非司机经手等,这种发票大多存在违规或违法支出。还有报销人在同一时间却在相差很远的地方开出两张或多张发票,这就需要对报销人进行深入调查。

六、发票印章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印章模糊不清或无印章,有的经营部门在出具假发票时,为推卸责任保护自已故意不将印章印清或拒绝盖章。二是使用已倒闭经营企业的公章,有的企业虽已破产倒闭,但公章却没有依法收缴,这样就为开具虚假发票提供便利。如果遇到这种类型的问题,审计人员直接去工商部门核实一下情况就明白了。

七、发票号码特征。主要表现在虚假发票票号和开票日期逻辑关系上存在问题。一是被审计单位从某一购货单位开具的购货发票,票号是连续的,但日期却先后颠倒或相差甚远;二是发票票号连续或票号不连续但是同一本上的发票,而印章却是不同的销货单位;三是被审计单位同一天从某一销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票号相差甚远或不是同一本上的,这往往是开票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故意所为,所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此类现象一定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核实,加以调查取证。

八、发票来源特征。主要表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和外地发票。对于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只盖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没有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个体经营者私章,而且一些发票又不标上数量和单价,所以很难评估发票的内容的真伪;对于外地发票真伪的取证过程中更是困难,一是提供发票单位难找,又涉及审计成本,所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此类发票最好先用信函或电话联系,然后再去进一步调查取证。

九、发票项目特征。一般虚假发票的项目表现为基建工程、办公用品、汽车维修、汽油燃料等项目。所以在审计过程中对这些项目一定要细查。对基建工程项目主要审查预算表与实际购买设备、材料的采购的明细表的金额进行对比,看是否有超标部分及其超标原因;对办公用品的审计主要看办公用品的单价和数量;对汽车修理费的审计主要看其修理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更换件是否短时间内重复等;对汽油燃料费的审计,主要对其单位的车辆数量和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概算汽油的用量,如果超标太多,审计人员应当进一步细查。

十、发票查询系统查证法。对于表面很难区分真伪的发票,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登陆各发票所在地税务部门的发票真伪查询系统。输入相关发票信息,即能查出发票真伪情况。

十一、发票其他特征。在审计过程中一是审查发票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有无字迹填写位移。二是审查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没有复写痕迹,而是用黑笔或圆珠笔填写等现象,即说明存在问题。 三是审查发票上是否有特殊的记号,如在发票上有刮、擦、涂、改等“痕迹”或用铅笔标过的地方,审计人员应当进行检查分析,查清真相。

总之,虚假发票总带有这样或那样虚假的特征,只要我们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多总结积累经验,细致审核,认真辨别,就不难发现其中的端倪。同时还应走出账本,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这样才能落实问题,追究有关责任。从而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为人民当好经济“卫士”,看好政府“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