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治理乱收费

05.08.2016  23:35

8月3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视频会议 ,部署新学期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等不正之风。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王光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主持会议。

程艺对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列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促进教育行风根本好转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 各地要在治理择校乱收费、教师有偿补课、完善教辅选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加强研究,把握新情况。 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抓住暑假和新学期开学的关键时期,加大对中小学收取择校费、跨地区招生、学校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和私设“小饭桌”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加强师德,强化纪律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于师德失范、影响恶劣的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要组织教师向社会公开作出师德“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的醒目位置,告知家长和社会,形成学校、教师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约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严肃追责,加大查处力度。 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作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检查、公开曝光、重点约谈、行政问责等手段,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整治效果纳入年终检查,考核结果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评先评优、省政府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考核结果挂钩。对乱收费禁而不绝、群众反映集中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实行“一案双查”。

王光虎对2015年以来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此项工作。他要求各地要从五个方面抓好工作:(1)坚决查处义务教育违规择校乱收费。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厅有关规定,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问题,招生政策公开公示情况和班额控制情况作全面调查和分析,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取“择校费”。(2)继续治理违规补课行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要立查立改,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3)深化师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各地和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自觉纠正和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讲、课堂问题课外收费辅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办班或参与办班补课、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等行为。要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六条禁令”,守住职业 “底线”。(4)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坚决纠正少数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市“掐尖”招生。(5)加大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机制,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确定本地学生需要的教辅。禁止企业单位进校推销教辅,禁止年级组、学科组和教师个人以指定参考、统一作业等方式引导学生集体购买教辅。

金燕对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向政府领导做全面汇报,取得政府领导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地要组织中小学校长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导讲话精神,结合中小学实际和教师工作实际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面分析本地和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落实在教育行政管理、学校常规管理和教师日常工作中,抓小、抓细、抓实。对于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普通高中跨市招生问题,要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尽快将不规范行为纠正整改到位。结合开学准备,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要求及早部署,统筹抓好落实。

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纪检书记(组长),基教、计财、人事、督导、体卫、招办、教研、纪检监察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各普通高中校长,部分初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