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财务装备处认真贯彻落实姜明厅长批示精神

14.02.2019  11:03


近日,姜明厅长在财装处《关于2019年司法厅部门预算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厅财装处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感谢省财政厅的支持。下一步,需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推动业务工作发展中发挥最大效益”。

财装处认真学习批示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财务工作实际情况,扎实做好财务保障工作,努力把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加大争取协调力度,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物质保障水平。二是坚持向重点工作倾斜、向基层倾斜,全力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重点做好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联勤指挥中心、援疆等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建立月度政府采购台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财务监督指导,强化厅直单位和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考核工作。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厅直预算单位资金整体绩效及50个项目支出开展项目绩效进行绩效评价,最大发挥资金效益。

(厅财务装备处)


姜明等全体厅领导登门走访慰问厅机关老干部党员
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老干部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和厅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根据厅党委统一安排,1月22日至28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副厅长夏月星、张国安、胡孔胜、沙奇志,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胡之春,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