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需全体业主同意

26.09.2017  22:17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9月25日,作为在省内率先开展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单位,蜀山区住建局研究制定的《蜀山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指南》正式发布。《指南》不仅配有加装电梯的流程图,还附上了《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今后,蜀山区居民可参照《指南》申请加装电梯了。

   加装电梯流程已公布

  在这份流程图上,从涉及单元的全体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开始,总共需要15个步骤,加装电梯才算全部完成。蜀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5个步骤中包含了申请、材料审核、出具设计方案、申报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审查等多个前期工作,随后才能进入加装方案的深化设计阶段和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在施工开始前,还要接受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备案,最后才能进入施工和验收阶段。

  据了解,2016年底,我省首部在既有建筑上加装电梯项目,正式在蜀山区史河路上的林业小区3号楼2单元完成,目前该电梯运行良好。蜀山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总结经验以及参考外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该区研究制定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指南,“想查看该《指南》的居民,可以前往蜀山区各镇街开发区及村居的办事大厅领取。

   加装须满足五项条件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摸排适合加装电梯小区的工作中,他们发现很多小区居民对此都很期待,但是最终的结果却只有一个小区得到试行,这主要是因为小区的基本条件没有达到要求。

  据介绍,2016年6月,蜀山区出台了一份《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对希望加装电梯的小区提出了几项条件。但是根据这些条件,许多小区在前期摸排中就被筛选掉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获得全体业主的同意。”该负责人说,今年6月,蜀山区对这些条件进行了再次完善。

  记者注意到,条件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申报加装电梯的既有建筑须为非单一产权住宅楼或商住楼”的内容,把建筑物的层数要求由6层或以上调整为5层或以上,把未列入征迁计划的时间进行具体明确,由近期具体为5年。

  日前,《蜀山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定稿。目前申报条件共有5项,包括须为非单一产权住宅楼或商住楼;1990年1月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层数5层或以上;土地性质为国有;本幢建筑或本单元房屋全体业主书面同意;5年内未列入征迁计划。其中5年内未列入征迁计划的条件,由蜀山区住建局负责确定,不再需要业主想方设法去打听。“其实这些条件中,除了第四条是软条件,其余都是硬条件,无法改变。但‘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却是最重要、最难做到的,实际工作中的众口难调就体现到了这一点上。

   安装需经过多重把关

  真正完成一部电梯的加装,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在实际的操作和建设、验收中,还需要通过多道关卡。据介绍,首先,涉及加装电梯的单元或楼栋的全体业主要在内部达成多个书面协议,包括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电梯运行、保养、维修、定期检验等费用的分摊方案;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即电梯管理责任人);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方案;明确政府补贴资金汇入的专项账户。

  在此基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这些业主就可以书面向蜀山区住建局、规划分局提出加装申请和设计方案,涉及到消防安全和人防工程的,还需要业主到消防和人防部门备案;电梯施工前,施工方还须将拟施工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书面告知区市场监管局。再次,电梯安装后,还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最后,项目完工后,业主还要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单位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加装可获得政府补贴

  在蜀山区新制定的《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中,还提到了对加装电梯进行资金补贴,以单部电梯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原标题:合肥蜀山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需全体业主同意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潘俊琦 黄炎 陈三虎 项磊    编辑:许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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