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加强督导建设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13.11.2014  12:04

蒙城县一直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学在对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障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全县中小学责任督学全覆盖。本着“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的指导思想,经过严格遴选,蒙城县在优秀校长、业务权威、行政管理行家中,择优聘任19名行政组长、88名责任督学和业务组长,对全县343所学校挂牌督导。并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设立督学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保障督导工作正常开展。加强督学人员岗位培训,实行督学责任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督学例会,听取督学工作汇报,增进工作交流,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加强督导制度建设,使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县政府督导室先后出台了《蒙城县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蒙城县责任督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各责任督学督导评估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填写有学校签字盖章的《督导检查记录本》。并先后完成了,蒙城县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迎接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性”验收专项督导、暑期学生安全专项督导和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等工作。

督学责任区建设成效明显。一年来,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形成了教育管理合力,推动了教育管理方式从“宏观型”向“微观化”,从“粗放型”向“精细化”,从“单一型”向“多元化”,从“经验型”向“专业化”,从“综合型”向“内涵化”的转变,改变了社会和群众对教育的一些看法,推动教育工作向人民满意的目标迈进。(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