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审计局对市直20个部门审计整改 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9.07.2015  11:12

为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近日,阜阳市审计局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市直20个部门(单位)2013—201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活动严格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审计整改督查的相关要求,各督查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现场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督查显示,审计查出的158条问题中,已完成审计整改123项,占查出问题的77.8%;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2项,占查出问题的13.9%;未整改的问题13项,占查出问题的8.2%。总体来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绝大多数被审计单位能够围绕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够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等形式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大部分问题能够在审计整改期限前完成整改,部分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制发了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还及时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但是,由于受到历史遗留问题、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一些单位仍然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扩大开支范围、内部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并且存在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现象。

为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该市审计局在阜阳审计信息网“审计公告”专栏对20家市直单位(部门)审计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继续坚持监督和服务并举,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尚未整改的问题,并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