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21.03.2017  20:33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在学法方面以上示下,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制原则,将学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单位并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法律知识测试活动。由人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向宪法庄严宣誓。同时,开展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积极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地积极举办了2017年度“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全市普法骨干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推进我市学法用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滁州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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