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税收入1469亿元 “营改增”实现减税44.3亿元

15.01.2015  00:47

(载于《安徽日报》1月9日2版,记者:夏海军 通讯员:王军、余增辉)

 

 

去年,我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征税原则,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年共组织国税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1469.1亿元,同比增长10.8%,增收143.5亿元。增幅在全国排第11位,中部地区排第3位,总量较“十二五”之初的2011年增加近300亿元,4年时间跨越3个百亿元台阶。

合肥、芜湖、安庆和蚌埠4市国税收入超百亿元,比上年增加2个;皖江示范区税收1004.6亿元,增长13.2%,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量的68.4%;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办理各项税收减、免、退、抵合计约393亿元,其中,“营改增”实现减税44.3亿元,惠及纳税人10.8万户,减税面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