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0后女子假结婚真骗钱 获刑三年

28.07.2015  18:44

  现年24岁的云南女子王某为赚钱不惜铤而走险,利用假身份假结婚真骗钱。近日,泾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4年8月在河南打工的王某无意中结识了专门给人介绍对象骗取钱财的严某(在逃),并向严某提出要其帮忙介绍对象,同年9月份,王某经介绍,化名“叶某某”并携带一本户主名为“叶某某”的户口簿来到泾县,以找对象结婚的名义住在云南老乡刘某、陈某位于泾县泾川镇的家里。经刘某、陈某介绍,王某认识了泾县某村居民李某某。2014年10月1日王某以“叶某某”的虚假身份与李某某签订了协议,约定与李某某双方结为夫妻关系,李某某按照习俗交给了王某“礼金”7.2万元钱。王某将收取的7.2万元钱交给刘某,由刘某将7.2万元钱中的4.8万元钱通过邮政储蓄汇给了介绍人,剩余的2.4万元由刘某、陈某二人平分。为了打消被害人李某某的戒心,随后王某跟随李某某到其家中一起生活。两月有余后,李某某因发现王某的真实身份且有诈骗嫌疑,遂报警。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从刘某、陈某处分别追回了被骗赃款1.2万元,并将上述2.4万元先行发还了被害人李某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