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杀妻冤案真凶判死刑 于英生获5.2万元赔偿
昨日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钦元强奸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武钦元强奸于英生妻子韩某并致其死亡,被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同时判决武钦元赔偿于英生52000元。对于判决结果,于英生家人表示满意,双方皆未表示是否上诉。
[宣判] 武钦元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下午15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审判长宣读了武钦元案一审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钦元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过程中致其死亡,构成强奸罪。武钦元在发现韩死亡后,为掩盖罪行,又用菜刀切割韩的颈部,并用引爆液化气罐的方法试图彻底毁灭现场,其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芜湖中院向记者表示,“武钦元强奸一案”的一审宣判,是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于英生杀妻案”,于2013年8月13日宣告于英生无罪后,对被害人亲属和社会关注凶手是谁的回应,彰显了司法机关不枉纵犯罪,严惩凶手的决心。
[现场] 被带出法庭时扭头看家人
宣判开始前,于英生作为附带刑事诉讼原告人坐在原告席上,而他的哥哥于宁生等人则坐在旁听席上。真凶武钦元的家人也来到法庭旁听了宣判。
15时宣判开始。武钦元被带入法庭。在约20分钟左右的宣判中,武钦元一直保持沉默。宣判尾声,法官询问武钦元有没有听清宣判结果,武钦元只是简单说了一句“听清了”,法官随后告诉他可以在规定日期里选择对宣判结果是否上诉,但武钦元仍保持沉默,未有任何表示。随后武钦元被带出法庭,在经过旁听席时,他扭头看了看家人。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于英生一直笔挺地坐在原告席上,脸上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宣判一结束,于英生等人就迅速离开了芜湖中院。
[回应] 于英生目前无上诉打算
昨天下午审判结束后,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向记者表示,对结果“非常满意”。
在武钦元案审理期间,于英生曾以死者丈夫身份对武某某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147万余元。但据于英生的代理律师李仁厅介绍,法院判决武钦元赔偿于英生各 项金 额共 计52000元。
对于法院宣判的赔偿数额与之前诉求差异较大,于宁生表示,不想谈这个事情。代理律师李仁厅则表示,于英生目前没有上诉的打算。
判决后,于英生在其QQ空间里写下这样一段话:今天下午芜湖中院对武钦元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今天就现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猎人之手。我告慰亡妻,祭奠父亲,正义昭彰,天理永存!
于英生案19年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于英生无罪。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被抓获,其供述了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武钦元在芜湖市中院被公诉,于英生向其提出民事赔偿147万余元。
●2015年5月15日,芜湖中院一审判决武钦元死刑。
记者苏艺纪在学通讯员娄洁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