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647户家庭获计生特别扶助

27.10.2014  17:57

  记者从芜湖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民生办获悉,至9月底,芜湖市对2647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资金794万元,提前完成该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芜湖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有所提升。政策规定,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城镇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70元、340元补助,农村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90元、210元。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此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自今年起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三级、二级、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芜湖市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芜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