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调度督查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6〕62号

01.06.2016  22:5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4月6日至9日,省长李锦斌、常务副省长陈树隆、副省长方春明分别带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度督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度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省政府开展这次调度督查,采取省政府领导同志带队督查与检查组检查双线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点督查与随机点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政府领导同志督查组实行明察,根据事先确定的督查内容,随机抽查一个村,对照村贫困户花名册,随机抽出贫困户,以户看村,以村看乡(镇),以乡(镇)看县;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实行暗访,兵分六路深入到五市七县(安庆市岳西县,六安市霍山县、霍邱县,阜阳市临泉县、阜南县,宿州市灵璧县,亳州市利辛县),共走访35个贫困村、85户贫困户,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在调度督查重点上,紧紧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坚持“六查六解决”,即:查扶贫对象准不准,解决目标数据要实问题;查项目安排准不准,解决“五个一批”帮扶举措要实问题;查资金使用准不准,解决保障措施要实问题;查措施到户准不准,解决政策落地要实问题;查因村派人准不准,解决责任到位要实问题;查脱贫成效准不准,解决质量进度要实问题。在调度督查方法上,采取“两看、四问、一会”的方式,“两看”,即到贫困村看“四项清单”和“作战图”,到贫困户看扶贫手册记录情况;“四问”,即问贫困户、问包村干部、问支部书记、问工作队长;“一会”,即召开脱贫攻坚工作调度督查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5个重点市和31个重点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通报调度督查情况,部署整改工作。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工作迅速展开,目标任务逐步明晰,政策措施积极跟进,工作责任逐级压实,脱贫攻坚年度战役形成良好开局。同时,这次调度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纵向看,省市县普遍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工作进度不快、不均衡的问题,尤其是乡村两级仍有部分干部重视不够、力量不足、行动迟缓、举措乏力,“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直接导致工作进展不够快、收效不明显。横向看,不同地方重视程度不同、工作力度不均,工作进展和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对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存在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

2.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地方基础工作不规范、不细致、不严格,基础台账缺乏一套科学的标准流程和制度规范,档案资料不全,集中反映在贫困户扶贫手册和村级台账没有对帮扶措施进行全过程记录;一些地方贫困数据口径不一、底数不清、一变再变,直接影响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等后续工作的跟进。

3.帮扶举措还不够精准。一些地方的干部抓细抓实不够,对贫困户情况的动态掌握不到位,致贫原因分析不透彻,还有些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开拓意识不强,工作方法老套,仍习惯于将精力放在大项目带动上,对精准到户到人做得不够,没有给贫困户带来直接收益;不少产业扶贫项目没有体现到人到户的要求,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4.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政策没有实时更新、缺乏衔接配套,造成部门、行业、社会各类资源难以整合,在落实层面难以形成合力。虽然我省已有大病救助的专门政策设计,但尚未将慢性病列入救助范围,导致因病致贫严重。

5.政策宣传还不够明晰。一些地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群众对政策理解存在一定偏差,贫困群众积极主动性调动不够充分。如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理解不够准确。

6.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有些地方的扶贫工作责任还未有效传导到乡、村,基层的脱贫攻坚氛围还不够浓厚;乡镇扶贫工作站和村级扶贫专干有的虽已配备,但仍存在人员兼职、业务能力偏弱,贫困户脱贫联系人虚化等问题,实际工作效果不够理想;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乃至大学生村官之间的扶贫责任没有理顺、难以形成合力;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工作要求、工作成效、工作考核不明确,对村干部扶贫工作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不健全。

二、整改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补缺补差,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1.围绕精准把握目标抓落实。各地要科学安排年度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识真贫、扶真贫。一要夯实工作基础。抓好建档立卡,完善“一图一单一手册”(“作战图”、“四项清单”、扶贫手册)。针对清单质量不高、情况不细等问题,要严格要求,认真整改提高。二要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开展“全省建档立卡精准核查月”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识别精准,重点核查是否按照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识别;已经确定的贫困人口是否准确;建档立卡“回头看”资料是否齐全;对贫困户脱贫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全过程记录;扶贫手册是否全部发放到每个贫困户,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规范并及时更新;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档案是否规范管理。三要实行统一动态管理。依托大数据平台,定期核查建档立卡信息,将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不断完善精准扶贫台账,做到不错不漏、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2.围绕精准安排项目抓落实。扶贫项目要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安排,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一要精心实施易地搬迁工程。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落实规划、方案、平台、政策“四大任务”,把握人、地、房、钱、稳“五大关键”,做到严格标准、守住底线、稳步实施。既要重视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更要重视搬迁后的帮扶措施,花更大的气力、财力,支持搬迁贫困户劳务输出、发展种养业、开办农家乐等,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脱贫”。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四个遵循”,即遵循原则、标准、意愿、程序来推进,遵循原则就是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遵循标准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遵循民意就是尊重群众意愿,遵循程序就是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乡审核、县审批。二要精心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的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今年要确保建成3.4万公里。要健全乡村公路管护机制,使乡村公路长期发挥效益,真正成为致富路、希望路。三要精心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相关部门要研究将慢性病纳入健康扶贫保障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探索让贫困户在普惠制基础上享受特惠政策,建立健全新农合、商业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保障的重大疾病救助体系,让因病致贫、返贫群众得到及时救治、尽早康复、恢复生产。四要精心实施兜底保障工程。研究制定“三线合一”(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五保线合一)实施办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健全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3.围绕精准使用资金抓落实。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贫困县及所在设区市要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要依法合规推进各类涉农资金、扶贫资金整合,集约使用财政资源,优先投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要统筹运用产业基金、金融资本、社会资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和运作好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平台。要畅通金融血脉,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投入,特别要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二要科学使用资金。要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督,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要从严治理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盘活沉淀资金,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三要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资金审核管理,严格实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建立财政脱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零容忍”,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必须严肃查处。同时,要建好用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平台,详细跟踪各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可追溯、可查询、见实效。

4.围绕精准施策到户抓落实。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要因户制宜采取针对性强的扶贫措施。其中,产业扶贫是关键,是治本之策,是主渠道、主措施。一方面,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光伏、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给贫困家庭带来就业致富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以改革创新激活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在产业发展上,要坚持因地制宜,条件较好的地方要重视积极引导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坚持量身定做,“一户一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劳则劳,有效推动贫困户脱贫。沿淮地区尤其要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要建立龙头企业对接贫困村、示范合作社对接贫困户、致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的机制,努力创造更多适宜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业的机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农业产业化增值收益。

5.围绕精准因村派人抓落实。要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按照热爱扶贫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农村情况、有带领致富能力等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长,原则上由工作队长牵头,负责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扶贫工作队要贯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扶真贫、真扶贫,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切实把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好、运用好、落实好。要充分发挥好信息灵通、观念超前等优势,配合乡村领导班子理清思路,找准路子,解决难题,办好实事,共同谋划和推动脱贫攻坚。要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派驻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大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和考核力度,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要及时调整或“召回”。要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将选派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长开展精准扶贫的成效纳入派出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切实做到贫困村不出列、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单位和责任人不脱钩。

6.围绕精准实现脱贫抓落实。要准确把握贫困人口的扶贫标准,按照“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法”的方法来识别扶贫对象。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脱贫工作,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脱贫摘帽要坚持成熟一个摘一个,既防止不思进取、等靠要,又防止揠苗助长、图虚名。对于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还要完善政策保留接续、适当奖励等正向激励机制,保证苦干实干先摘帽的不吃亏,避免出现边摘帽边返贫的现象。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要谋实帮扶政策、落实帮扶举措、记实帮扶过程,确保精准帮扶取得实效。

7.围绕精准强化责任抓落实。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层层细化和明确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市县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本区域内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和协调任务落实。乡村是脱贫攻坚的最前沿阵地,要将任务分工细化到具体事项、落实到人,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压实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以及包村包户单位和干部帮扶责任;同时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着力把基层打造成为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要不间断地督导巡查,严查扶贫相关案件,曝光惩处结果,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要进一步梳理细化分解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到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明确序时进度、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项目,加强对相关省直单位和市县的督查调度,严格落实“月点评、季通报”制度,实施全程动态监管,推动工程落地。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抽样调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对照建档立卡,围绕“六查六解”,定期或不定期、定点或不定点,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开展扶贫工作督查。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绩效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扶贫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调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