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6〕3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18年全面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为准确了解我省各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及走班教学条件保障情况,以便为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及新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17号)要求,决定于2016年4月至5月开展新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全省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二、调研内容
1.新高考改革有关政策和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及相关工作准备情况;
2.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情况。重点了解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普通高中实施走班教学条件保障情况。重点了解普通高中实行走班教学在师资、教室及其他设施设备等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具体调研内容见调研提纲(见附件2)。
三、实施方法
1.全面调研(4月底前)
以市为单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成专门调研组,指导所辖普通高中学校填写调查表,按照调研提纲及要求对所属各高中学校进行全面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重点突出,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2.重点调研(5月15日前)
省教育厅将组成若干调研组,深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和不同类型学校,对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和走班教学情况进行重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考察调研
省教育厅调研组将组织赴省外考察调研,实地考察上海、浙江等省市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及走班教学情况。
四、调研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调研工作。市、县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完成本地调研调查表填写和汇总工作,于2016年5月10日前与调研情况报告一并报至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要于5月15日前将本市调研情况报告和所辖县(区)调研情况报告及填好的调研相关调查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市、县(区)及所属学校调研报告及调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我厅基础教育处。
2.请各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提前与调研组联络员对接,协调好调研工作。接受调研的市、县(区)和学校要按照调研提纲要求,提前准备好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相关数据要确保客观真实。
3.调研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严守纪律,不接受礼品馈赠,不给地方和学校增加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不走马观花,注重调研实效。
联系人:黄静雨;电话:0551-62831835。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