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享低保

08.10.2015  11:43

  重度残疾人无法参加劳动、没有收入,可能还需要支出治疗、康复等费用,但如果整个家庭不是特别贫困,无法纳入低保,残疾人本人往往难以享受各项惠民政策。近日,肥西县出台新政,对符合要求的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且可以享受1.5倍的低保金。

  该县新政中规定,家庭中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依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可以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社区)委会、乡镇(园区)证明及残疾证,报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单独立户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残疾人本人可以享受全额保障,类别属于A类,也就是享受施保金额在保障标准2015年城镇为440元/月、农村为3000元/年的基础上进行50%上浮。

  目前,肥西县二级以上残疾人在册低保1973人,其中1673人符合此项新政,1.5倍享受全额低保金,另有300人以低收入家庭参保的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