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联合八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活动

04.06.2018  20:21

  为贯彻落实《广告法》和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宿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网宣办、公安局、卫计委、文广新局、食药局、人行宿州支行等八部门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全市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非法集资、收藏品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广告。在下发的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整治内容、时间节点,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组织,积极作为。

  二、依法履职,注重协作。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广告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广告案件移送、协查、督办机制,形成部门间整治合力,实行无缝监管。

  三、严肃惩戒,强化督查。强化信用监管,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对广告企业的“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广告监管中的作用,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案件查办,对重点类别商品、重点媒介虚假违法广告要严厉打击,对严重或多次违法的广告主以及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公司要严查重处。要完善标本兼治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衔接,争取一年见成效,两年促巩固,三年再提升。

  整个活动从2018年5月起至2019年3月底结束,活动期间,宿州市工商局将履行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定期报送整治工作总结,以此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文明城市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