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考核市县负责人脱贫成效 连续两年A级将优先提拔

17.09.2016  17:39

  记者近日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贫困地区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实施《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连续两年取得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考核工作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省扶贫办主要负责人说:“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奖罚分明,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市县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改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 考核对象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实施分类考核。市分为一类市和二类市,一类市是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二类市是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考核内容主要为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责任落实等情况。县(市、区)分为一类县和二类县,一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二类县是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重点县。考核内容主要为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等情况。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抓发展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取得A级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但仍要继续兼任现职,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且不予评先评优。

  【短评】

  精准考核,保障扶贫成效

  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实施脱贫成效考核,这个重大创新,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再添制胜筹码。

  精准扶贫实施以前,对贫困地区的考核是以GDP论英雄,存在诸多弊端。贫困地区资源、人才、基础设施等本来就薄弱,还要跟与非贫困地区搞竞赛,把主要精力用于招商、外贸、投资等领域,且住房、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民生“短板”难以及时加强。考核做不到精确,措施就无法精准,脱贫成效更无法得到保障。精准扶贫实施两年来,我省逐渐转变考核机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贫困地区主要负责人工作的标尺,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办法》正式落地,让贫困地区负责人吃了“定心丸”,可以集中火力攻克“最后的堡垒”。在未来的4年多时间里,要充分发挥脱贫成效的导向作用,促使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小康路上,贫困群众一个都不掉队,这就是最好的政绩。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夏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