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在闹市区公示161个“老赖”信息

19.07.2014  22:07

  马鞍山闹市区某商场大屏幕上的“老赖”信息。

  “快来看,原来马鞍山有这么多欠钱不还的人啊!”7月14日开始,马鞍山市闹市区一家电器城的液晶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161名“老赖”的信息,引来众多市民驻足围观。这是当地首次通过大屏幕的形式晒“老赖”,将持续半个月。

   上榜“老赖”欠款额从五千到两千万

  最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闹市一家电器城的大屏幕上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本次共公示案件总数161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17件,自然人144件。

  江淮晨报记者从相关材料中看到,这批“老赖”欠款最多达到了近2000万,而最少的只有5000多元。执行法院除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外,还有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及其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等6家法院。

  “老赖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登记住址、执行标的等信息一目了然。”7月18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田晓鸣告诉江淮晨报记者,这是马鞍山市首次采用滚动大屏幕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据了解,电器城所在的湖南路与湖东路地处马鞍山市闹市区,这边人流量和车流量都非常大,滚动循环播放的老赖信息,也引起了众多市民驻足。

   公布“老赖”信息不属侵犯隐私

  在闹市区把这些“老赖”的信息公布,引起众多市民叫好的同时,也有少数市民担心,如果当事人不知情的话,会有侵犯个人隐私的嫌疑。对此,田晓鸣向江淮晨报记者表示,“老赖”们的行为已经是违法,而公众享有知情权,这样“晒”他们的信息并不侵犯隐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也就明确法院可以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示五天已经有人主动联系求除名

  法院表示,大屏幕上晒出161个“老赖”名单,也是督促那些老赖切实履行他们的义务。另外还可以告诉公众,被公示的这些人是不诚信的,防止更多的人被骗。

  除了被公开晒出个人信息,这些“老赖”们将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可喜的是,大屏幕晒老赖才刚开始几天时间,已经有老赖主动联系相关法院,要求把老赖的信息撤下来。

   未来将发布“老赖”个人照片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透露,下一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会陆续扩大曝光“老赖”名单。另外,除在马鞍山市区采用大屏幕公示“老赖”的做法之外,当地也有意在区、县级各基层法院予以推广。

  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江苏和浙江两省的不少地方在大屏幕公示“老赖”个人信息的同时,还同步公开了这些老赖们的照片,这样看上去就更加形象具体。下一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打算采取这种方式,让他们无处遁形。(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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