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在社区综合体制改革中不断推进司法所建设迈上新台阶

12.08.2014  14:12

 

近年来,铜陵市在推进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撤销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的改革中,大力加强司法所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和工作保障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责和服务能力,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司法所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 通过调整区直管部门和社区职能,建立区直相关部门与新设社区工作对接机制,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市司法局及铜官山、狮子山区司法局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继续保留司法所原有机构设置、派出机构管理、副科级建制等不变,将司法所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全区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组织队伍、经费保障建设,新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后,司法所实行分片管理,独立办公,每个司法所对应管理2—3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铜官山区、狮子山区从原街道、社区从事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人员,择优充实到司法所。目前,所有司法所均配备了专职副科级所长,90%以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在新社区统一成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并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社区司法行政业务管理机制,完善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确保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司法所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 以社区综合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司法所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铜官山区所辖的5个司法所都拥有独立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60平方米以上。狮子山区凤凰山和西湖司法所办公用房在120平方米以上,新庙所、东郊所、狮子山所办公用房在60平方米以上。铜官山区、狮子山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司法所概况及职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及组织网络等上墙工作制度,规范了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文书格式和司法所名称、标牌和标识。利用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为司法所配备齐全了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各类办公设施,开通了政法专网和互联网。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铜官山区每年安排司法所工作经费25万元,区司法局为每个司法所专门设立了内部经费管理账户分户,切实保障司法所工作经费支出。狮子山区平均每个司法所工作经费为6.54万元/年。两个区都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落实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三是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后,各司法所充分基层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化解矛盾的“金钥匙”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水平。铜官山区、狮子山区司法局大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活动,推进社区自治建设,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司法所立足职能,积极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协助开展拆迁征收、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各类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自2012年以来,铜陵市铜官山区、狮子山区11个司法所共成功调解案件3087件,调解成功率达98%;在矫对象177人,无一人逃脱、漏管;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47人,帮教率达100%;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70多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为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厅基层工作处、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