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多措并举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16.07.2015  17:35

  2015年,绩溪县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效率,推进审计转型,落实审计全覆盖,促进廉政建设,切实采取多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政策和民生审计。根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该县财政同级审计项目的安排,一是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二是围绕绩溪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民生权益、资源环保、资产管理、债务风险和政策效果等内容,既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和全部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形成完整的审计覆盖,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费用支出安排深度的审计调查;三是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对县卫生局、计生委、旅游局、文广新局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该县2010年至2014年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该县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是应用数据式审计技术,注重宏观绩效分析。审计过程中运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数字式审计分析平台,应用数据式审计方法,实现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全覆盖审计;通过对财政及相关部门提供的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数据及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筛选、比较,实现了由点到面的突破,有效解决了审计人员紧张和审计面狭窄的问题。

三是加强审计力量整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项目安排时,将以往分开独立实施的财政管理、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债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全部合并到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审计1个项目,有效避免了重复采集、分析而造成的人力资源和时间上的浪费。将审计调查范围相同的项目安排同步实施,1个审计组可把另几个审计组在审计分析中形成的有关疑点,延伸到有关乡镇一并进行调查取证,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廉洁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该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审计工作廉政检查和走访制度。由局纪检组长带队,向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署“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征求、收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的建议和要求。二是在审计期间,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公示,张贴审计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邀请被审计单位派出一名审计监督员,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公告联系卡,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每个审计项目都聘请一名纪检(监察局)人员作为特约审计员,参与全程项目审计,同时对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的纪律执行情况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