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司法局与南湖戒毒所推进双向联系工作

20.05.2014  14:03

 

5月14日,绩溪县司法局负责同志率机关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及部分司法所长到南湖戒毒所女教大队开展双向联系活动。

就进一步做好双联工作,双方达成共识,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双向沟通联系。二是开展干部双向交流培训,促进队伍素质提升。三是加强业务相互促进,积极开展送法进监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学生、社区矫正人员到戒毒所开展禁毒警示教育和现身说法活动;聘请戒毒所女教大队优秀民警担任绩溪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女教大队组织宣讲团到学校开展“关爱生命、远离毒品”宣讲活动;选聘戒毒所女教大队民警担社区矫正干警,到司法所指导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并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无缝对接开展绩溪籍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提供安置、培训和就业。

活动中,绩溪县司法局一行观摩了南湖戒毒所心理咨询业务授课,参观了南湖戒毒所教育宣传基地和戒毒成果展示,并为戒毒学员上法制课,对如何在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进行阐述。

(绩溪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