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09.12.2015  18:42

  2015年11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皖政办〔2015〕6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和意义

(一)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实行全流程的透明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把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15年7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10日印发了《工作方案》,要求各省级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对行政区域内已有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清理,限期提出具体实施方案。9月1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作为落实“调转促”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之一。9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各省要抓紧提出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5〕2529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2015〕13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三)意义。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全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对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内在要求,强化发展环境营造;对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总体要求、整合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坚持转变职能、创新监管,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整合范围。进一步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公开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三)工作目标。2016年6月底前,省、市、县政府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平台交易、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信息公开、统一的评标专家、统一的信用管理,异地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2017年6月底前,形成全省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为主转变。

(四)主要任务。围绕加快资源整合、统一制度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监管体制等4个方面,突出“整合、统一、公开、共享、规范、创新”基本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了32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及其完成时限。

一是整合。不是简单将现有各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场所等进行合并,而是按照“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要求,以各市现有统一的交易平台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依法高效的监管体制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各级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4类交易平台,在全省范围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以及现有分散的平台资源、专家资源、信息系统等的整合和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是统一。就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平台交易、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信息公开、统一的评标专家、统一的信用管理,异地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坚决破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是公开。就是遵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平台运营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全过程交易信息,以及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实现集中统一、公开共享。既便于市场主体实时查询市场信息,方面社会公众聚合监督,也便于监管部门实时动态监管。

四是共享。就是依据国家统一标准,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为枢纽,建立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纵向与国家、各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横向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省有关单位相关业务监管系统、省管企业有关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以及各方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电子交易系统连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交易、服务、监管等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五是规范。就是严格执行《工作方案》“五不得”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及时划转剥离平台运营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政监督职能,准确定位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向社会公开平台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以及依法收费和收取保证金的主体、依据、项目、标准、收费核定文件等,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标准、规范的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同时,要依据国家即将出台的平台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实施我省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服务标准和考评办法,形成刚性制度约束,确保平台在实际运行中不走样、不越界。

六是创新。就是按照“创新监管机制,实现三个转变”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体制机制,推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省市两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运用大数据强化对各类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运行机制,形成行业自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综合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从行为管理为主向行为和信用管理并重的转变、从现场监管向智能监管的转变、从单一监管向立体监管的转变。

(五)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培训等3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眼《工作方案》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整合范围、整合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确保规定内容按时完成,特色举措精准实用。

二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省级不单独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省市共建交易平台,凡列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各类项目一律按照属地原则,有序进入各市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分行业制定的监管办法、交易文件标准文本、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依法实施电子化在线监管,既方便市场各方交易主体、节约行政和社会成本,也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是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为如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为主转变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对合肥、蚌埠、滁州、芜湖、黄山等5个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城市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加快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并以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快建成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等信息和资源的互联互通、有效整合。

四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实施方案》明确了省政府建立由省政府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单位参加的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并于2015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核,确保平台整合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细化相关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市、县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政策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培训。扎实推进省级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加大在相关媒体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加强对市县有关部门、服务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加快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开展督促检查,解决重大问题,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