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传达学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

16.05.2014  20:07

 

      12月31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张宝顺书记、王学军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全厅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罗建国指出,学习传达全省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党代会精神的深化、细化和实化,对于全面总结2013年财政工作、科学谋划2014年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罗建国强调,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对全体财政干部的鼓励和鞭策。罗建国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两个重要会议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扎实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在学习中提高认识。财政工作形势变化很快,工作节奏也越来越快,各项工作都不能刻舟求剑,不能满足现状,每个处室单位、每位财政干部,都要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充分认识财政形势变化、财政目标任务,了解财政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认清财政工作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二要在学习中总结提高。每个处室单位、每位财政干部,都要结合年初目标任务,系统梳理、全面总结,既要抓好巩固提升,又要做好补缺补差。三要在学习中抓好谋划。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博大精深,深刻细致,内容具体,是今后一个时期统领我们学习和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省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有些是对财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有些是要我们积极配合,每个处室单位、每位财政干部都要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抓紧抓早谋划明年各项财政工作。四要在学习中深化改革。要通过学习来联系和推动具体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创新理财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财政制度,使每个人、每个处室单位乃至全厅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罗建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纪检部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廉政工作有关要求,做到自觉深化思想认识,做到持之以恒,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省纪委“十个严禁”。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风险防控和队伍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开展明查暗访和日常巡查,扎实有效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切实做到自尊自重、自省自慎、自危自责、自觉自律,共同维护财政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