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树绊倒女孩致残 建投公司被判赔偿百万未兑现

16.06.2015  13:26

  2013年4月的一天,即将从安徽警官学院毕业、梦想着成为一名警花的22岁女孩张茜,在宿州市外环路骑车时被一棵歪倒的树木绊倒,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成了植物人。今年3月,宿州市中院判决宿州市建投公司赔偿105万余元,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张茜和家人却并未收到一分钱。昨日,宿州市建投公司的法律顾问孙律师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因对判决结果有意见,将申请再审。

  张茜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唯一的女儿出事后,两人终日陪伴左右。

  记者从事发当时的现场监控中看到,2013年4月26日14时20分,张茜骑着电动车行至路口右拐,恰好前方驶来一辆逆行的三轮车,张茜避开后拐回路边,这时被路北侧一棵歪倒在路面上的松树绊倒,重重摔在地上。附近群众见状报警,并拨打120将她送到宿州市立医院。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她被医护人员围着,准备推到重症监护室抢救。”张茜妈妈秦女士说,在经过宿州和南京几家医院抢救,并做了切除头盖骨等手术后,如今,张茜已经全身瘫痪,没了知觉。

  事后,张茜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

  2014年,张茜的家人将宿州市园林处、公路局、城管局和宿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

  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查明,宿州市建投公司是外环南路及倾倒松树的投资承建人、所有人和管理人。法院一审判决建投公司赔偿张茜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0085.47元,护理依赖费294338.94元。

  不服判决结果,建投公司提起上诉。今年3月9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判决生效数月后,张茜和家人却没收到一分钱赔偿款。秦女士说,如今家里已借遍了亲友,赔偿款迟迟不到位,治疗一直拖着不能做。

  昨天下午,宿州建投的代理律师孙律师告诉记者,宿州市建投公司认为法院对其责任认定过高,“我们将申请再审,这两天就会把材料交到中院。”(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