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组织教师学习“三要十不准”加强师德修养

01.11.2016  12:32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谯城区各校组织教师学习《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十不准”》。

三要”内容为:任课教师每学期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民主平等谈心;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校长每学年要与每一位教师进行一次沟通交流,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不准”内容包括: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吸烟、接打手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不准在工作日期间饮酒;不准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准逃避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责任;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的言行对待家长;不准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和吃请;不准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准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各校结合实际,要求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亳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十不准”》,对照要求,查找不足,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以身作则,把教书育人放在首位,严格按“三要十不准”要求来约束自己,完善自己。

通过“三要十不准”学习,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在自己神圣的工作岗位上不断进取,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特约通讯员:朱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