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纪畏矩”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

05.08.2015  11:43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是有序运转、和谐发展的基石;于个人而言,是为人处世、立世发展的根本。可以说,唯有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国家兴盛强大、社会长治久安、个人发展成才,才有最坚实的保障,才有持续不断的推动力。

同样,为官从政者,“政治规矩”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无论何时何地,不论任何情况下,明纪畏矩、遵规守纪,应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养成和政治习惯,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则是每位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政治品格。

立规强纪是根本。“天下大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倘若处处不讲规矩,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便会失序;事事不守规则,党纪国法也就沦为镜花水月。目前剜除腐败“毒瘤”的高压态势,让横心的“破”腐之举广受赞誉。“破”的目的是遏制腐败增量,对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警示,而政治生态的重构,根本还在于通过立规矩,强化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因此,一方面要强化制度建设,聚焦“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减少规矩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规矩这根弦,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在纪律和规矩范围内说话行事、为官做人。

遵规守纪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翻阅落马官员的腐败警示录,可以清晰地看到,“破法”行为无不始于“破纪”。无论是廉洁从政方面的规矩,还是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矩,如果只是把规矩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不能形成约束和震慑,充其量只是一个漂亮的“稻草人”、一只威猛的“纸老虎”。党员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把规矩意识自觉植根于心中,主动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常用党章党规、党纪国法细照反思,常用反面案例警示警醒,明晰能为与不能为之事、清楚能用与不能用之权,按规矩办事、照规矩执行,让纪律规矩成为为官从政的底线、不可逾越的红线。

严肃执纪是保障。当前,政治规矩立起来之后,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增强,遵规守纪得到强化。但在少部分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执行规矩变通走样的情况,或遇事习惯拉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或倚仗人脉“放行”、借用权力“寻租”等。出现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这些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违规违纪者惩处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纲一松一废,小错可能酿大祸,违纪亦会成违法。党员干部守规矩,明纪畏矩是根本,保障就是严肃执纪。不仅要使权力行使减少“自由空间”,让责任落实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还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效、有错必追究,对违反纪律规矩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纪律规矩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

政治规矩既要立起来,更要严起来。作为党员干部,既要划定规矩“底线”、纪律“红线”,也要从严、从细、从实严守政治规矩,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规矩没有例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